1、劳动争议调解期限能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
2、规定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处理,避免久拖不决。
3、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一般是30天。
4、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时,视为调解不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标签: 期限 劳动争议 久拖不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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