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著作权侵权需要主观故意吗?(著作权侵权需要主观故意吗知乎)

来源: 最后更新:23-10-24 10:07:25

导读:认定著作权侵权,并不需要存在主管故意行为,过失行为也可以构成侵权,有违法的侵权行为存在,有损害的事实产生,这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就构成著作权侵权。

一、著作权侵权需要主观故意吗?

并不是必须要有主观故意,过失也会构成侵犯著作权的,例如对著作权审查不严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侵犯著作权不是必须要有主观故意的。根据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认定条件为行为人具有违法的行为、著作权人具有实际的损失、损失与行为具有因果关系等。

二、著作权侵权是怎么举证的?

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一般情况下,原告很难获得被告软件的源程序,即使原告申请了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被告也会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此时如果原告能证明双方软件的目标程序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或者虽不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但是被告软件的目标程序中存在原告软件中的特有内容;或者双方软件的运行界面相同的,可以认定原告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侵权行为的证据:这是最主要的,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即要有证据能证明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是相同的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并且被告接触了或有可能接触了原告的软件,就可以初步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

著作权侵权不需要主观故意,著作权侵权可以由原告举证,也可以由被告举证,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若原告向法院举证,需要提供自己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对方侵权的证据;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只需要证明自己不存在侵权行为就行。

标签: 著作权  主观  行为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76801.html

  • 12023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内蒙古2022年二建报名时间

    2023内蒙古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 内蒙古2022年二建报名时间

  • 2上海今明天高温连击 周五前后梅雨返场

    上海今明天高温连击 周五前后梅雨返场

  • 3今天青岛有强对流天气 主要降水时段集中在前半夜

    今天青岛有强对流天气 主要降水时段集中在前半夜

  • 4重庆今天白天部分地区率先迎来降雨 夜间大部地区步入强降雨时段

    重庆今天白天部分地区率先迎来降雨 夜间大部地区步入强降雨时段

  • 5天津今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中心城区将出现雷阵雨天气

    天津今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 中心城区将出现雷阵雨天气

  • 6今明湖南大部晴好部分有阵雨雷雨 长沙最高气温36℃

    今明湖南大部晴好部分有阵雨雷雨 长沙最高气温36℃

  • 7今夜间到明白天沈阳迎强降水天气 部分地区有大暴雨

    今夜间到明白天沈阳迎强降水天气 部分地区有大暴雨

  • 8广州今明两天多云间晴 提防午后雷雨

    广州今明两天多云间晴 提防午后雷雨

  • 9今天郑州有阵雨雷阵雨 局部雷暴大风

    今天郑州有阵雨雷阵雨 局部雷暴大风

  • 10暑期研学游又火了人均约6000元 研学游是什么意思

    暑期研学游又火了人均约6000元 研学游是什么意思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