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中的第三人可以请律师,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原告、被告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与被告的诉讼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案件的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其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标签: 被告 的人 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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