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规定是,要看死者是否有立遗嘱,如果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继承。当死者在生前进行过遗嘱的设立时,则按其符合法定有效性的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1、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2、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标签: 遗嘱 死者 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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