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虚假诉讼自诉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虚假诉讼 自诉

来源: 最后更新:23-09-30 03:11:38

导读:虚假诉讼罪本身是属于公诉案件,除非报案以后公安部门或检察院决定不予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但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构成刑事犯罪的,可以提起自诉。除了这类案件,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以及一部分轻微刑事

一、虚假诉讼自诉处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是公诉案件,报案后,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自诉。根据规定,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哪些行为属于虚假诉讼?

(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三、虚假诉讼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

(二)致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干扰正常司法活动的;

(三)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文书、制作财产分配方案,或者立案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四)多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五)曾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被采取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者受过刑事追究的;

(六)其他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事实上,有证据证明构成虚假诉讼的,法院一般会直接把案件的相关材料移交至公安部门,并不需要虚假诉讼案件中的受害人去提起自诉,因为虚假诉讼不仅损害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虚假诉讼构成犯罪的,对于给他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嫌疑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标签: 自诉  案件  虚假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55612.html

  • 1怎么治疗尖锐湿疣 女性早期湿锐尖怎么治疗

    怎么治疗尖锐湿疣 女性早期湿锐尖怎么治疗

  • 2亲人去世怎么安慰(朋友失去亲人怎么安慰)

    亲人去世怎么安慰(朋友失去亲人怎么安慰)

  • 3毛孔粗有黑头怎么办(毛孔粗大有黑头怎么办)

    毛孔粗有黑头怎么办(毛孔粗大有黑头怎么办)

  • 4怎么合并磁盘 怎么合并磁盘的分区

    怎么合并磁盘 怎么合并磁盘的分区

  • 5长城哈弗h6怎么样(哈弗h6第三代怎么样)

    长城哈弗h6怎么样(哈弗h6第三代怎么样)

  • 6评论怎么写(艺术评论怎么写)

    评论怎么写(艺术评论怎么写)

  • 7吉姆尼怎么样(2023款吉姆尼)

    吉姆尼怎么样(2023款吉姆尼)

  • 8英雄联盟怎么赚钱快(英雄联盟怎么赚钱快)

    英雄联盟怎么赚钱快(英雄联盟怎么赚钱快)

  • 9苏泊尔电磁炉怎么样(德昕电磁炉怎么样)

    苏泊尔电磁炉怎么样(德昕电磁炉怎么样)

  • 10太胖了怎么办(手术吸脂40斤要多少钱)

    太胖了怎么办(手术吸脂40斤要多少钱)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