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抚养费用不足时,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和另一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必要时,子女可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判决规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2、且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属于应当增加抚养费的法定情形,当事人能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法院应支持其增加抚养费的主张。
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标签: 抚养费 子女 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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