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9-11 10:33:2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15.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以抚养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拐骗儿童,之后予以出卖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23.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共犯,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地位、作用,参与拐卖的人数、次数,以及分赃数额等,准确区分主从犯。
对于组织、领导、指挥拐卖妇女、儿童的某一个或者某几个犯罪环节,或者积极参与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等犯罪行为,起主要作用的,应当认定为主犯。
对于仅提供被拐卖妇女、儿童信息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或者进行居间介绍,起辅助或者次要作用,没有获利或者获利较少的,一般可认定为从犯。
对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区别不明显的,可以不区分主从犯。
留学生亲历国航客机发动机起火:一只手捂住口鼻一只手写好遗书,下飞机后第一时间向家人报平安
新凯越怎么样(新凯越值得购买吗?)凯越采用了别克的家族式设计风格,使得车身线条更加丰富,飞翼式进气
国家安全部:美国“功勋”间谍在华落网 李佳琦为“怼网友”致歉:对不起,让大家失望了 陆游卧春真有这首诗吗 像卧春一样骂人的诗600首 泰州残疾人补贴申请流程 泰州残疾人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