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9-06 07:48:44
1、单位受贿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其他非国有性质的单位不能构成本罪。
2、国有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才能视为非法行为。否则,上述单位接受折扣,在账中明列,并不能以单位受贿罪论处。
3、单位受贿只有情节严重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否则只能视为一般违法、违纪行为。
江苏泰州一小区发生燃气爆炸(泰州燃气爆炸最新消息)江苏泰州一小区发生燃气爆炸 城燃专委会:涉及刑案,泰州市,海曙,海
新县千斤派出所电话 新县公安局千斤派出所 新县田铺派出所电话 新县田铺乡人民政府 淮安朱桥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淮安区朱桥镇) 淮安淮安区顺河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