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非居住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补偿(非居住房屋拆迁是否需要补偿费用)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5 06:29:09

导读:要补偿。一、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
要补偿。
一、拆迁非居住房屋怎么补偿
1、拆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的企业所有的非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
2、被拆除房屋的建安重置价、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由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


3、其他补偿: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下列费用:
(1)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3)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4、其他非居住房屋、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当地有关地上附着物标准执行。
二、拆迁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非居住房屋如何补偿拆迁未出租非居住房屋的,或者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出租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


三、拆迁未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非居住房屋如何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选择价值标准房屋调换的,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的20%补偿给被拆迁人,将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的80%补偿给房屋承租人,租赁关系终止。

标签: 房屋  建安  土地使用权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32017.html

  • 1秦皇岛开渔季商渔船海上交通安全建议

    秦皇岛开渔季商渔船海上交通安全建议

  • 2秦皇岛11路公交线路临时调整(秦皇岛11路公交线路临时调整了吗)

    秦皇岛11路公交线路临时调整(秦皇岛11路公交线路临时调整了吗)

  • 3北戴河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启动断交公告

    北戴河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启动断交公告

  • 4秦皇东大街晨砻桥部分路段断交最新通知(2023年9月)

    秦皇东大街晨砻桥部分路段断交最新通知(2023年9月)

  • 5泰州青年和人才的最新政策(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公示)

    泰州青年和人才的最新政策(泰州市党政青年人才公示)

  • 6泰州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十件实事项目

    泰州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十件实事项目

  • 72023泰州泰有引力周末嘉年华活动汇总

    2023泰州泰有引力周末嘉年华活动汇总

  • 8泰州高港大道部分路段采取限行 泰州高港大道改造何时竣工

    泰州高港大道部分路段采取限行 泰州高港大道改造何时竣工

  • 9泰州小学专线恢复运营(泰州 小学)

    泰州小学专线恢复运营(泰州 小学)

  • 10泰州儿童医保怎么办理 泰州儿童医保怎么办理异地就医

    泰州儿童医保怎么办理 泰州儿童医保怎么办理异地就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