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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的定罪处罚是怎样的(故意伤害的定罪量刑)

来源: 最后更新:23-09-02 05:05:52

导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通常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节相当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也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是管制。但如果是因为故意伤害导致了他人受到了重伤,这种情况就属于要在原来的量刑基础上加重量刑的情

一、故意伤害的定罪处罚是怎样的?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 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 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 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

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

二、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什么?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

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

所以但凡是故意伤害,如果情形不是特别严重,那么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故意伤害如果是导致了他人的重伤或者导致了他人的死亡,那么量形式肯定会加重的,因为这是属于严重违法的情形,只要是导致别人重伤,那么都是在3~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导致了别人死亡,那么最高还有可能判到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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