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标签: 土地 滩涂 城市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25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