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中的规定,户口迁移证的使用期限是从签发之日起算起,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即一个月,居民需在有效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公安局或派出所进行迁移户口登记。
2、《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的通知》 户口迁移证由户口登记机关签发并加盖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30天。户口准迁证由县公安局或者不设区的市公安局或者市辖区公安分局签发并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证件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40天。标签: 公安部 户口迁移 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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