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宣传传销活动罪怎么判的? 宣传传销活动罪怎么判的呢

来源: 最后更新:23-08-21 12:05:05

导读:宣传传销活动罪量刑是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可以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实际的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宣传传销活动罪怎么判的?

现行刑法对宣传传销活动罪量刑的规定如下:

宣传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怎么样判断是否构成宣传传销活动罪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但不是所有的传销行为都构成犯罪,情节一般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只有行为人实施传销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要区分传销罪与直销活动中的违规行为。若在直销行为中出现夸大直销员收入、产品功效等欺骗、误导行为,应由直销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而不应视为传销罪。

情节严重的认定应结合传销涉案金额、传销发展人员数量、传销中使用的手段、传销造成的影响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追究的主要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多次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积极参与者。对一般参加者,则不予追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传销行为,为国家法规所禁止,但为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仍然实施这种行为,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和积极追求的态度。

宣传传销活动罪按照实际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犯罪构成包括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主体是一般主体,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织、从事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

标签: 罚金  有期徒刑  传销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15338.html

  • 1山东聊城高三女生骑车被撞身亡:路口监控坏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至今未出,双方均称被网暴

    山东聊城高三女生骑车被撞身亡:路口监控坏了事故责任认定书至今未出,双方均称被网暴

  • 2克宫宣布普京将在今秋出国访问,但未透露目的地

    克宫宣布普京将在今秋出国访问,但未透露目的地

  • 3英国外交发展大臣克莱弗利将访华

    英国外交发展大臣克莱弗利将访华

  • 4又一正部级“老虎”落马,曾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

    又一正部级“老虎”落马,曾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

  • 5不忘歌词 陈情令不忘歌词

    不忘歌词 陈情令不忘歌词

  • 6一百块不给我终极版歌词

    一百块不给我终极版歌词

  • 7新西兰时间 新西兰时间现在几点?

    新西兰时间 新西兰时间现在几点?

  • 8楚门的世界语录(楚门的世界语录图片)

    楚门的世界语录(楚门的世界语录图片)

  • 9凝视深渊③丨深陷缅北电诈“牢笼”的未成年人

    凝视深渊③丨深陷缅北电诈“牢笼”的未成年人

  • 10大清早,巨鹿的热闹地儿你知道吗(巨鹿有啥好吃的地方吗)

    大清早,巨鹿的热闹地儿你知道吗(巨鹿有啥好吃的地方吗)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