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信用卡时,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建议合法使用机,不能进行信用卡套现等违法行为。若持卡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恶意套现将会被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标签: 信用卡 套现 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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