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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什么是物业服务人(根据规定什么是物业服务人员的义务)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5 08:13:06

导读:物业服务人是指物业服务公司及相关的管理员,简单来讲,物业公司就属于物业服务人,《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及物业使用性质对物业服务范围内业主共有的部分进行维修

一、根据规定什么是物业服务人?

物业服务人是指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物业服务人要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

《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二、物业服务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权责分明原则: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与责任应当非常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各部门的权利与职责要分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物业的产权是物业管理权的基础,业主、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权的主体,是物业管理权的核心。

2、业主主导原则:业主主导,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业主的需要为核心,将业主置于首要地位。强调业主主导,是现代物业管理与传统体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区别。

3、服务第一原则:所做的每一项工作都是服务,物业管理必须坚持服务第一的原则。

4、统一管理原则: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5、专业高效原则: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并不等于所有的工作都必须要由物业管理企业自己来承担,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6、收费合理原则:物业管理的经费是搞好物业管理的物质基础。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平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的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有关规定进行约定。收缴的费用要让业主和使用人能够接受并感到质价相符,物有所值。物业管理的专项维修资金要依法管理和使用。

7、公平竞争原则:物业管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物,在市场经济中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时,应该坚持招标、投标制度,委托方发标,一般要有3个以上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招标要公开,揭标要公正。

8、依法行事原则:物业管理遇到的问题十分复杂,涉及到法律非常广泛,整个物业管理过程中时时刻刻离不开法律、法规。

物业服务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物业服务,可能小区的秩序、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等都很难得到保障,但物业服务人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如果所谓的管理措施已经侵犯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可以到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标签: 物业服务  民法典  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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