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异地法院离婚如何办理 异地法院离婚如何办理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3-08-12 09:04:52

导读:一、诉讼法院的管辖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2、法定离婚的情形: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标签: 法院  住所  人民法院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205133.html

  • 1不忘歌词 陈情令不忘歌词

    不忘歌词 陈情令不忘歌词

  • 2一百块不给我终极版歌词

    一百块不给我终极版歌词

  • 3新西兰时间 新西兰时间现在几点?

    新西兰时间 新西兰时间现在几点?

  • 4楚门的世界语录(楚门的世界语录图片)

    楚门的世界语录(楚门的世界语录图片)

  • 5凝视深渊③丨深陷缅北电诈“牢笼”的未成年人

    凝视深渊③丨深陷缅北电诈“牢笼”的未成年人

  • 6大清早,巨鹿的热闹地儿你知道吗(巨鹿有啥好吃的地方吗)

    大清早,巨鹿的热闹地儿你知道吗(巨鹿有啥好吃的地方吗)

  • 7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怎么说)

    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退钱了怎么说)

  • 8第三十届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发布会于上海举行

    第三十届中国·清河国际羊绒及绒毛制品交易会发布会于上海举行

  • 9沙河市第一中学荣获全国“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称号

    沙河市第一中学荣获全国“营养与健康示范学校”称号

  • 10哪些行为拟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呢?

    哪些行为拟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呢?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