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领证后给彩礼后离婚时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婚后支付的彩礼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前支付的属于赠予的一方财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标签: 彩礼 共同财产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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