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8-10 07:24:18
北京市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的第四章【离婚】规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具体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情况:
1、第一种情况:一切顺利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到婚登处办理离婚。
2、第二种情况: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有一方去撤回申请,那么,协议离婚结束,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3、第三种情况:冷静期届满一方不配合办离婚
双方到婚登处提交离婚申请,30日冷静期内双方均不撤回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拒绝去婚登处办离婚。
2023火车学生票优惠政策常见问答汇总各位返校生,最全购票乘车攻略来啦。一起来看学生火车票优惠购票政
上海市医疗博士团专家至利津县中心医院坐诊信息 妻子把丈夫情人接回家,单数陪自己双数陪情人,丈夫愁死了|法堂 开封府传奇周儿的结局(开封府周儿最后和谁在一起了) 烟台中小学生竞赛活动有哪些 烟台中小学生竞赛活动有哪些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