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当有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可能会面临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为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往往处于一个弱势的处境,收买的人有时会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实施强奸、非法拘禁、伤害、侮辱等一系列犯罪行为,
2、当收买的人有上述一系列行为时会将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与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数罪并罚。
同时《刑法》出于宽严相济的精神规定,原本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但是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
,而且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对收买人从轻处罚。
3、如果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收买人没有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对收买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指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妇女、儿童的人身不受买卖性,客观方面表现为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行为。标签: 儿童 妇女 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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