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婚前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卖了 婚前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吗卖了怎么算

来源: 最后更新:23-07-30 05:42:06

导读:婚前购买的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我国,婚前的所有合法收入都是个人财产,此外,婚后专用的生活用品,人身受损获得的赔偿等,这些都不属于共同财产,所以,如果车辆是结婚之前买的,婚后处置个人财产不需要经过另

一、婚前买的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车不属于共同财产,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婚内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四、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综上所述,婚前购买的机动车或者房产一般都不是共同财产,除非结婚之前男女方用共同的积蓄购买了机动车,这种情况下这辆车肯定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婚前用个人积蓄买的车,婚后卖了这辆车之后取得的收入也不是共同财产。

标签: 婚前  婚后  都是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90072.html

  • 1面对“熊孩子”:这个夏天高铁乘务员在“过度提醒”和“坐视不理”间两难

    面对“熊孩子”:这个夏天高铁乘务员在“过度提醒”和“坐视不理”间两难

  • 2北京门头沟区强降雨已致2人死亡(门头沟区暴雨)

    北京门头沟区强降雨已致2人死亡(门头沟区暴雨)

  • 3致命的酒驾:江西一村干部酒后撞死九旬老人,8名干部涉嫌作伪证

    致命的酒驾:江西一村干部酒后撞死九旬老人,8名干部涉嫌作伪证

  • 4qq好的名字 qq好听的名字男生

    qq好的名字 qq好听的名字男生

  • 5山河表里句子(山河表里句子迷)

    山河表里句子(山河表里句子迷)

  • 6十年一品温如言官宣主演 十年一品温如言宣传片

    十年一品温如言官宣主演 十年一品温如言宣传片

  • 7湖南常德一副市长坠江身亡

    湖南常德一副市长坠江身亡

  • 8A股突发!63岁董事长,被留置并立案!

    A股突发!63岁董事长,被留置并立案!

  • 9俄媒:安理会将讨论乌克兰使用恐怖手段问题

    俄媒:安理会将讨论乌克兰使用恐怖手段问题

  • 10广州一楼顶加建“泳池”被举报,街道办竟称这是“消防水池”?

    广州一楼顶加建“泳池”被举报,街道办竟称这是“消防水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