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父母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可以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7-29 03:11:53

导读:父母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可以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在我国的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产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我国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的子女抚养问题的时候,此时都是要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的

一、父母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可以得到孩子抚养权吗?

可以,由于女方没有收入就无法担负起抚养孩子的义务,因此法院是极有可能将孩子判给男方的,当然如果孩子判给女方,那么男方是需要支付抚养权,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男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起诉男方的。

1、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期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的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随父亲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确定以上条件,均符合的,孩子随母亲抚养到2岁,然后法院重新判决孩子抚养权,会考虑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分配小孩抚养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可以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纠纷案件时,会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这个基本原则执行。两岁以下的孩子,除非女方有严重传染病,否则抚养权通常在女方手中。孩子比较大的话,则要考虑哪一方更有利于抚养。因此,至于离婚女方没经济条件孩子归谁抚养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归女方,也可能归男方。

在夫妻双方之间的离婚纠纷案件中,此时一般都是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分配等问题产生纠纷的,此时是需要由人民法院结合具体的原则进行处理的,如果是想要争取抚养权的,此时一般是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利于孩子成长。

标签: 抚养权  女方  都是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88769.html

  • 1面对“熊孩子”:这个夏天高铁乘务员在“过度提醒”和“坐视不理”间两难

    面对“熊孩子”:这个夏天高铁乘务员在“过度提醒”和“坐视不理”间两难

  • 2北京门头沟区强降雨已致2人死亡(门头沟区暴雨)

    北京门头沟区强降雨已致2人死亡(门头沟区暴雨)

  • 3致命的酒驾:江西一村干部酒后撞死九旬老人,8名干部涉嫌作伪证

    致命的酒驾:江西一村干部酒后撞死九旬老人,8名干部涉嫌作伪证

  • 4qq好的名字 qq好听的名字男生

    qq好的名字 qq好听的名字男生

  • 5山河表里句子(山河表里句子迷)

    山河表里句子(山河表里句子迷)

  • 6十年一品温如言官宣主演 十年一品温如言宣传片

    十年一品温如言官宣主演 十年一品温如言宣传片

  • 7湖南常德一副市长坠江身亡

    湖南常德一副市长坠江身亡

  • 8A股突发!63岁董事长,被留置并立案!

    A股突发!63岁董事长,被留置并立案!

  • 9俄媒:安理会将讨论乌克兰使用恐怖手段问题

    俄媒:安理会将讨论乌克兰使用恐怖手段问题

  • 10广州一楼顶加建“泳池”被举报,街道办竟称这是“消防水池”?

    广州一楼顶加建“泳池”被举报,街道办竟称这是“消防水池”?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