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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及使用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07-27 08:12:33

导读:非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及使用,一般都是由创作作品的作者享有的。在我国的著作权归属的规定中,原则上作品一旦被作者创作出来的,此时是可以根据自动保护的原则被保护的,但是要是想在法律上生效,还是需要注册登记的

一、非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属及使用的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归属一般来说就属于署名者,但是也有特殊的规定方式,在产生著作权纠纷时可以参考上述规定的方式来确认权利人,最好在作品完成时去相关部门登记著作权。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非职务作品就是当事人并不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创造的这些作品,其实法律上更多的是对职务作品的详细规定,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都有创造者自己享有。另外,员工在业余生活中创造非职务作品的时候,一定要谨记,切勿侵犯到公司的某些核心专利技术。

1、非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它组织工作任务以外所创作的作品,非职务作品一般不发生单个自然人创作作品而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况,非职务作品,无论其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主体都是完整的

2、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在著作权归属、法律责任、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以及法律保护的期限等方面存在重大差异,必须予以区分。

3、一般情况下,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因为作品首先是作者思想感情的表现,是创作者辛勤劳动的结晶,同其他劳动成果一样也应给予保护。而且由于其劳动成果的无形性,并不像有形产品那样一旦该产品为某人所支配,就产生排他使用的效力,著作作品并不因为为特定人所拥有而阻碍他人的利用。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于作者,也符合我国著作权法所确立的“保护作者权益”原则。

二、职务作品非职务作品有什么区别?

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存在以下区别:

1、著作权归属方面,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职务作品的署名权归作者,而其他权利归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而非职务作品的著作权要么完全归属于自然人,要么完全归属于单位,不发生自然人和单位分享著作权的情形。

2、著作权主体的完整性方面,完整的著作权主体是指拥有作品的所有人身权和财产权,如前文所述,无论职务作品的著作权是归作者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有,著作权主体都是不完整的;而非职务作品,则无论其著作权归属,著作权主体都是完整的。

3、法律责任归属不同。职务作品责任的承担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作者承担;另一种是基于职务作品的特殊性而由单位承担(《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2款所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非职务作品则一般不发生单个自然人创作作品而由单位承担责任的情况。

其实无论是我国的职务作品,还是我国的非职务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利人都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我国的著作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著作人身权以及著作财产权的,如果是遇到了侵害自己的著作权的行为的,也是需要及时的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标签: 作品  著作权  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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