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7-26 12:38:36
一、被判七个月属于什么罪?
判刑有七个月的。但是判刑时间是根据犯罪情节严重来定的。七个月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七个月即可。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二、有期徒刑适用对象有哪些?
1、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2、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赌博罪、侮辱国旗罪等。
3、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
4、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就会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其中一些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般的有期徒刑是6个月以上15年以下,如果犯的罪有多个,又被同时被判刑的,就需要把刑期的总和算在一起。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定罪量刑的程序性规定中,如果是要对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行为人定罪的,此时也是需要结合案件的证据,以及被害人的具体受害程度来确定的,如果是没有充分的证据以及清楚的事实认定犯罪行为人犯罪的,是不能判处刑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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