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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无效合同算违约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7-26 12:05:22

导读:无效合同是不会承担违约责任的,一般合同无效代表着合同的条款也是无效,约定的违约条款也会存在无效的情形,但认定合同无效的另一方取得的财产就需要给予返还,不能返还的就需要折价补偿。

一、无效合同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无效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合同无效后其双方当事人对违约条款的约定亦是无效的,也就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了。

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

一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

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事由有五项: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欺诈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就以下要件事实负举证责任: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方实施了欺诈行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把赝品说成是真迹,把劣质品说成是优等品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如有义务以行为或语言告知产品的瑕疵却不向对方履行告知义务);相对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受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以胁迫为由请求宣告合同无效的,当事人负举证责任的要件事实有:有实施压力的胁迫行为,如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之行为;胁迫行为须是非法的;有胁迫的故意;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因恐惧而订立了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效合同是不受到法律保护的,对于双方是可以不履行合同的条款,对于违约的责任也不会存在,合同违约一般是针对于一方违反了合同的条款才会存在,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标签: 合同  违约责任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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