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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处理处罚是什么?

来源: 最后更新:23-07-03 10:43:58

导读:一般处以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七年的有期徒刑。电车肇事逃逸的行为是性质十分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交通治安秩序都将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

一、电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处理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我国《刑法》中规定,我国采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方式,调整了伤人事故调查、鉴定意见审核等程序,将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处理不同事故的交警需具备不同的资质。

二、肇事逃逸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肇事逃逸的加重情节是什么?

(1)“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2)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3)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电车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情况出现的通常会处以三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且需要肇事者承担伤者治疗期间涉及到的费用和相关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针对赔偿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如果确实协商不一致的,再采用起诉的方式去解决。

标签: 有期徒刑  电车  都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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