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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怎么判刑?

来源: 最后更新:23-06-22 12:40:38

导读:这项罪名的既遂犯是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的正常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接活动,拒绝为国安全机构提供情况,犯罪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就行。

一、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他人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的,最多可判三年有期徒刑,行为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为人构成此罪要有先决条件,即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极端主义犯罪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安全和国家安全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因此,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提供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有关证据,这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没有履行这一特定的义务。本罪是一种不作为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而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故意地拒绝提供。因此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须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是行为人明知的内容,指的是明知他人参加外国的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的派遣任务,或者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为国外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我国情报,指示轰击目标的犯罪行为。二是故意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拒绝提供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既遂犯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这项罪名在主观方面需要是故意的犯罪行为,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他人有间谍活动,未向有关机构提供线索,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的主体。

标签: 主体  极端主义  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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