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离婚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6-12 03:11:36

导读:结婚时男女任何一方收取的礼金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通常男女在收取礼金的时候一般都是举办婚礼的时候,按照当前的情况来看,此时双方基本已经是领取了结婚证的。那么,在婚姻关系

一、离婚礼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目前在我国,大多数人结婚,其实都是先申请领取结婚证,之后再挑一个好日子举办婚礼。而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就会广邀亲朋好友,他们为新人送上祝福,很多时候就会送给新人一定的礼金。由此可见,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在举办婚礼的过程中收取的礼金,其实也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二、个人公积金是共同财产吗

婚后取得的住房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如何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礼金不等同于彩礼,一般是在办婚礼的时候,由双方的亲朋好友赠与。需要注意的是,结婚收取的礼金并不是必然属于共同财产。因为有些人可能在举办婚礼的时候并没有办理合法的结婚手续,此时在法律上就还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这种情况下亲朋好友给的礼金,一般是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标签: 礼金  都是  财产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35135.html

  • 1202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202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答案)

    202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202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答案)

  • 2廊坊大厂招聘辅警报名时间2023(廊坊大厂招聘辅警报名时间2023)

    廊坊大厂招聘辅警报名时间2023(廊坊大厂招聘辅警报名时间2023)

  • 3大厂事业单位报名费减免政策2023 大厂事业单位报名费减免政策2023下半年

    大厂事业单位报名费减免政策2023 大厂事业单位报名费减免政策2023下半年

  • 4廊坊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 廊坊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年

    廊坊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 廊坊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年

  • 5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查询2023(大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查询2023(大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 6韬瓴秘术的意思(韬瓴秘术评价)

    韬瓴秘术的意思(韬瓴秘术评价)

  • 7 梅德韦杰夫:若北约现在停止向乌供武,对乌特别军事行动会在数天后结束

    梅德韦杰夫:若北约现在停止向乌供武,对乌特别军事行动会在数天后结束

  • 8安徽合肥一安置房疑现“楼体歪斜” 合肥安置房房价是多少

    安徽合肥一安置房疑现“楼体歪斜” 合肥安置房房价是多少

  • 9事关国家大事!深圳市委书记带队北上:跑起来、抢时间

    事关国家大事!深圳市委书记带队北上:跑起来、抢时间

  • 10查办过周永康、陈良宇等多个“老虎”的他,到了这里作报告,背后有深意

    查办过周永康、陈良宇等多个“老虎”的他,到了这里作报告,背后有深意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