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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材料诈骗小额贷属于诈骗罪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6-12 12:37:06

导读:不属于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小额贷款的行为涉嫌贷款诈骗罪。一般犯罪嫌疑人诈骗贷款的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最严厉的量刑是无期徒刑,法院还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

一、提供虚假材料诈骗小额贷属于诈骗罪吗?

提供虚假材料诈骗小额贷不属于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的手段,对银行、或者其他第三方金融机构实施贷款诈骗,涉嫌金额达20000元以上的涉嫌贷款诈骗罪。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对象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

贷款诈骗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

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

贷款诈骗罪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

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

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贷款诈骗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

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贷款诈骗罪和诈骗罪发生的领域及侵害的客体等是完全不一样的,贷款诈骗罪只发生在借贷的过程中,但是诈骗罪存在的领域非常多,而且贷款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也是特定的。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从金融机构诈骗的贷款需要如数退还。

标签: 诈骗罪  附加刑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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