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判刑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3-03-08 08:13:05

导读: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既遂判刑的规定,一般是包括三个量刑档次的,第一个档次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时是针对情节较轻的行为人;第二个档次是3至10年有期徒刑,针对的是情节严重的行为人;第三个档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判刑标准一般是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按照销售金额的50%以上到两倍加判处罚金,医用器材致人受伤的,可以判处3年以上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该医用器材造成有人死亡,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造成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3、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死亡、严重残疾、感染艾滋病、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造成感染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轻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致人死亡、严重残疾、感染艾滋病、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可视为“保障人体健康的行业标准”。

我国的医疗器械、医用器材等都是医疗活动中极为重要的事项,如果是犯罪行为人实施了生产不合法的医疗器材,并且在市场上销售的行为的,此时不仅仅是会造成医疗事故的发生的,也是会对我国的公民的人身权益等造成严重的危害的。

标签: 档次  行为人  有期徒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2809.html

  • 12023年3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2023年3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 2全国两会期间,省级党政“一把手”密集表态,透露重要信息

    全国两会期间,省级党政“一把手”密集表态,透露重要信息

  • 3北约国家在地中海频频大规模军演:模拟全面冲突爆发

    北约国家在地中海频频大规模军演:模拟全面冲突爆发

  • 4卸任中央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后,他们首次以新身份在全国两会开展工作

    卸任中央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后,他们首次以新身份在全国两会开展工作

  • 5天涯客大概讲的什么 天涯客 讲的什么

    天涯客大概讲的什么 天涯客 讲的什么

  • 62023五一劳动节是放假多少天 五一假期安排2023

    2023五一劳动节是放假多少天 五一假期安排2023

  • 71岁宝宝早上喝水后多久可以吃饭?宝宝喝水时要注意什么

    1岁宝宝早上喝水后多久可以吃饭?宝宝喝水时要注意什么

  • 8几点之后算夜奶?为什么宝宝的夜奶次数会突然增加?

    几点之后算夜奶?为什么宝宝的夜奶次数会突然增加?

  • 9什么时候才算是夜奶?宝宝多大可以断夜奶?

    什么时候才算是夜奶?宝宝多大可以断夜奶?

  • 101岁宝宝晚上喝水太多好吗?

    1岁宝宝晚上喝水太多好吗?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