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6-05 05:07:23

导读:利用邪教组织自然死亡通常是在3~7年有期徒刑,但如果是造成人数死亡的超过了三人或者是就算造成死亡的人数没有达到三人,但导致了很多人受伤,那么肯定判刑会加重,直接会在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而且要处罚金。

一、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的判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 "情节特别严重":

(1)造成3人以上死亡的;

(2)造成死亡人数不满3人,但造成多人重伤的;

(3)曾因邪教活动受过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又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

(4)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3、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涉嫌组织邪教组织令人死亡罪逮捕嫌疑人的条件是什么?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当事人故意组织邪教,或者是纵容邪教活动。并且因为当事人的邪教组织导致了别人死亡或者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恐慌,那么通常是必须要判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因为当事人的邪教活动曾经已经受到过处罚,但是仍然不知悔改,继续蒙骗的,或者是导致了三个人以上死亡的,那么通常是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标签: 有期徒刑  的人  邪教组织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26874.html

  • 1202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202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答案)

    202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2023河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活动答案)

  • 2廊坊大厂招聘辅警报名时间2023(廊坊大厂招聘辅警报名时间2023)

    廊坊大厂招聘辅警报名时间2023(廊坊大厂招聘辅警报名时间2023)

  • 3大厂事业单位报名费减免政策2023 大厂事业单位报名费减免政策2023下半年

    大厂事业单位报名费减免政策2023 大厂事业单位报名费减免政策2023下半年

  • 4廊坊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 廊坊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年

    廊坊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 廊坊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时间2023年

  • 5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查询2023(大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大厂事业单位笔试成绩查询2023(大厂事业单位考试真题)

  • 6韬瓴秘术的意思(韬瓴秘术评价)

    韬瓴秘术的意思(韬瓴秘术评价)

  • 7 梅德韦杰夫:若北约现在停止向乌供武,对乌特别军事行动会在数天后结束

    梅德韦杰夫:若北约现在停止向乌供武,对乌特别军事行动会在数天后结束

  • 8安徽合肥一安置房疑现“楼体歪斜” 合肥安置房房价是多少

    安徽合肥一安置房疑现“楼体歪斜” 合肥安置房房价是多少

  • 9事关国家大事!深圳市委书记带队北上:跑起来、抢时间

    事关国家大事!深圳市委书记带队北上:跑起来、抢时间

  • 10查办过周永康、陈良宇等多个“老虎”的他,到了这里作报告,背后有深意

    查办过周永康、陈良宇等多个“老虎”的他,到了这里作报告,背后有深意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