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非法制造弹药罪怎么判刑?(非法制造弹药罪量刑)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7 02:34:22

导读:非法制造弹药罪将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来判刑。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情节非常严重的,将会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或死刑处罚,这在《刑法》第152条当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非法制造弹药罪怎么判刑?

非法制造弹药罪将会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来判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是什么?

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介绍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以买卖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违反法律当中的规定,制造枪支、弹药的,肯定是违法的,因为这样的行为是非常的危险的,这将会导致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安全处于危险当中。因此《刑法》第725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需要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

标签: 将会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15695.html

  • 1李尚福会见该国防长有个重要背景

    李尚福会见该国防长有个重要背景

  • 2巡察组进驻期间,国企“一把手”接受有偿陪侍,纪委介入!

    巡察组进驻期间,国企“一把手”接受有偿陪侍,纪委介入!

  • 3山东舰穿越台湾海峡北上,台军兵推双航母“攻台”

    山东舰穿越台湾海峡北上,台军兵推双航母“攻台”

  • 4俄大使:认为乌可能胜利是理想主义错误,莫斯科“还没动真格”

    俄大使:认为乌可能胜利是理想主义错误,莫斯科“还没动真格”

  • 500后大学生失踪20天,家属悬赏50万寻人!监控显示,最后身影出现在桥下

    00后大学生失踪20天,家属悬赏50万寻人!监控显示,最后身影出现在桥下

  • 6议员一丝不挂在妓院醒来:都怪中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

    议员一丝不挂在妓院醒来:都怪中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

  • 7“男子怒骂淄博老人”现场画面曝光:不是看你年纪大,我打死你!

    “男子怒骂淄博老人”现场画面曝光:不是看你年纪大,我打死你!

  • 8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 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的

    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 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的

  • 9美国两党就提高债务上限达成初步协议,白宫暂离“关门”走远一步

    美国两党就提高债务上限达成初步协议,白宫暂离“关门”走远一步

  • 10俄外长:西方向乌提供F-16战机会令局势“不可接受地升级”

    俄外长:西方向乌提供F-16战机会令局势“不可接受地升级”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