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5-25 10:11:10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怎么处罚
1.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以在七年至九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如何区分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
区分非法持有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的的关键应在于:其一,准确理解“持有”的含义;其二,正确理解;运输;的刑法含义。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明确两罪的本质特征及在某些特殊情形下的区别。
持有毒品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无法证明是非法持有毒品罪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和运输毒品罪区别的重要标志。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运输毒品罪的补充罪名,只有行为人不以进行运输毒品犯罪为目的或者作为运输毒品犯罪的延续而存在时,才能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实际上,两罪存在着一般和特殊的关系,运输毒品在客观上必然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存在一定的竞合关系。
不能以是否在运输环节起获毒品而确定,而应重点考量行为人运输的目的和意图。动态非法持有毒品和运输毒品在客观方面虽都存在使毒品产生位移的特征,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和意图是不尽相同的。不能认为凡是在运输工具上或候车场所上携带毒品都是运输毒品,也不能以起获毒品是否在运输环节来区分。认定运输毒品罪,就必须查明行为人为什么运输毒品、为谁运输毒品,把毒品运到什么地方给什么人。承认运输毒品罪的“运输”具有目的性这一特殊刑法含义,才能有效解决对于动态持有毒品行为的定性困惑。
对于毒品犯罪案件证据的认定,往往由于毒品、毒资等证据已不存在,或者被告人翻供,导致审查证据和认定事实困难。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仅凭被告人口供依法不能定案。只有当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吻合,并且完全排除诱供、逼供、串供等情形,被告人的口供与同案被告人的供述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李尚福会见该国防长有个重要背景
巡察组进驻期间,国企“一把手”接受有偿陪侍,纪委介入!
山东舰穿越台湾海峡北上,台军兵推双航母“攻台”
俄大使:认为乌可能胜利是理想主义错误,莫斯科“还没动真格”
00后大学生失踪20天,家属悬赏50万寻人!监控显示,最后身影出现在桥下
议员一丝不挂在妓院醒来:都怪中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
“男子怒骂淄博老人”现场画面曝光:不是看你年纪大,我打死你!
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 南京一年可申请几本证书补贴的
美国两党就提高债务上限达成初步协议,白宫暂离“关门”走远一步
俄外长:西方向乌提供F-16战机会令局势“不可接受地升级”
员工讨要11.6万加班费,公司拒绝:你是虚假加班、恶意加班!法院:给5.6万
华春莹斥美国抹黑中国:如有能力是有罪 能否说美国有能力破坏全球安全?有能力就是有罪?华春莹反问
花3万元委托婚介找对象不成,写差评后被回复“找你当面解决” 2015年妻子约网友开房,缠绵后被装行李箱中带走,丈夫找不到妻子 就是让你当“豪猪”!美“毒刺”导弹运到台湾 海拔8450米!他们放弃登顶珠峰,救下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