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如何构成网络诽谤罪 如何构成网络诽谤罪的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03-08 12:21:59

导读: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诽谤罪并散布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诽谤罪
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行为人的目的在于败坏他人名誉。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把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目的,则不构成诽谤罪。

标签: 诽谤罪  客体  行为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1360.html

  • 12023年3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2023年3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毛宁主持例行记者会

  • 2全国两会期间,省级党政“一把手”密集表态,透露重要信息

    全国两会期间,省级党政“一把手”密集表态,透露重要信息

  • 3北约国家在地中海频频大规模军演:模拟全面冲突爆发

    北约国家在地中海频频大规模军演:模拟全面冲突爆发

  • 4卸任中央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后,他们首次以新身份在全国两会开展工作

    卸任中央国家机关领导职务后,他们首次以新身份在全国两会开展工作

  • 5天涯客大概讲的什么 天涯客 讲的什么

    天涯客大概讲的什么 天涯客 讲的什么

  • 62023五一劳动节是放假多少天 五一假期安排2023

    2023五一劳动节是放假多少天 五一假期安排2023

  • 71岁宝宝早上喝水后多久可以吃饭?宝宝喝水时要注意什么

    1岁宝宝早上喝水后多久可以吃饭?宝宝喝水时要注意什么

  • 8几点之后算夜奶?为什么宝宝的夜奶次数会突然增加?

    几点之后算夜奶?为什么宝宝的夜奶次数会突然增加?

  • 9什么时候才算是夜奶?宝宝多大可以断夜奶?

    什么时候才算是夜奶?宝宝多大可以断夜奶?

  • 101岁宝宝晚上喝水太多好吗?

    1岁宝宝晚上喝水太多好吗?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