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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缓刑具备的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5 05:07:19

导读:缓刑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三个方面:首先,犯罪行为人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但是刑罚的程度较轻,即被判处拘役,或者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其次,对犯罪行为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最后,犯罪分子不是累

缓刑是指对于犯罪行为人先定罪暂时不判处的一种刑罚。申请缓刑是有一定条件的,比如判处缓刑之后对于社会没有危害,如果对于社会有危害的话就不能对犯罪行为人判处缓刑。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短期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在这两个因素中,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已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综合主观恶性与客观危害两个方面加以综合评判。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属于未然之罪的范畴,主要表明犯罪人的再犯可能性较小,应当根据犯罪人的罪后各种表现,并适当考虑犯罪人的一贯表现作出评判。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在人民法院对犯罪行为人作出有罪判决之后,如果经过审查认为犯罪行为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此时可以对该犯罪行为人适用缓刑,只不过适用缓刑要附加考验期,在缓刑的考验期内,犯罪行为人如果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则原刑罚不需要执行。

标签: 刑罚  行为人  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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