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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幼女卖淫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诱拐儿童犯什么罪)

来源: 最后更新:23-05-22 02:37:49

导读: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容留介绍卖淫。卖淫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如果卖淫的对象是未成年的幼女,那么犯罪情节及其严重,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必然要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一、引诱幼女卖淫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容留介绍卖淫。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幼女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但破坏社会风尚,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严重摧残了幼女的身心健康。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幼女,幼女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所谓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性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灌输腐朽思想等其他手段,勾引、诱惑、劝导、怂恿幼女从事卖淫活动。所谓卖淫,是指为谋利,与不特定的他人进行性.交或者其他性行为。行为人段系引诱幼女向他人卖淫,才能构成本罪,若是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则应依具体案情以强奸罪或嫖宿幼女罪论处。行为人的行为方式仅限于引诱,若是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幼女卖淫的,则应分别以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和容留、介绍卖淫罪论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幼女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排除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存在,是否具有营利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引诱幼女卖淫罪会怎么判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事卖淫的违法活动,不仅给受害人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了伤害, 同时也扰乱了社会的治安秩序,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构成了犯罪,罪名成立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一般对于这种犯罪行为最高会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标签: 幼女  危害性  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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