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故意损坏人物品怎么处理?(故意损坏个人物品)

来源: 最后更新:23-05-16 10:52:15

导读:故意损坏人物品的需要按照财物毁坏的程度来确定,如果是财物毁坏的数额价值较小的,此时只能对实施故意毁坏财物行为的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是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数额较大的,该行为人就会被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故意损坏人物品怎么处理?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如何处理要看是否已构成犯罪,如果未构成犯罪的一般就会按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来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就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承担相应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刑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财产犯罪中的一种破坏型犯罪,即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主观上存在的是非法破坏他人财物的目的,对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人来说,只有毁坏财物的数额达到了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时,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标签: 财物  数额  就会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03260.html

  • 1英德防长:这事儿我们说了不算 英德市发布

    英德防长:这事儿我们说了不算 英德市发布

  • 2海口回应鉴定危楼仍然上市售卖:已启动调查程序,将严肃追究责任

    海口回应鉴定危楼仍然上市售卖:已启动调查程序,将严肃追究责任

  • 315年武汉女子为救弟弟,舍命打掉腹中双胎,婆婆:我家“绝后”了

    15年武汉女子为救弟弟,舍命打掉腹中双胎,婆婆:我家“绝后”了

  • 4美媒又放风:拜登政府正考虑安排一系列高官访华,包括布林肯、耶伦

    美媒又放风:拜登政府正考虑安排一系列高官访华,包括布林肯、耶伦

  • 5乌克兰外长表扬中国作为斡旋者发挥的作用,外交部回应

    乌克兰外长表扬中国作为斡旋者发挥的作用,外交部回应

  • 6这名市委书记逝世后,昔日博导撰文追忆:让老师写这样的文字,非常沉重

    这名市委书记逝世后,昔日博导撰文追忆:让老师写这样的文字,非常沉重

  • 7特拉斯,又有谁记得你这位“前首相”呢?丨北京观察

    特拉斯,又有谁记得你这位“前首相”呢?丨北京观察

  • 8封面深镜|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打假父子”频繁举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封面深镜|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打假父子”频繁举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 9河南7旬老汉带全村“造假”,2020年进账1.6亿,警察:不犯法

    河南7旬老汉带全村“造假”,2020年进账1.6亿,警察:不犯法

  • 10从房价大跌到GDP增速第一,鹤岗经历了什么?|新京智库

    从房价大跌到GDP增速第一,鹤岗经历了什么?|新京智库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