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一般情况下诈骗罪怎么定刑的(诈骗罪一定是根据诈骗金额来判刑的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5-15 02:44:37

导读: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来定刑,一般情况下,量刑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管制,可以同时处以罚金,也可以单独处以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量刑,最高可以处以无期徒刑,并且没收财产。

一、一般情况下诈骗罪怎么定刑的

根据涉案金额以及案件具体情节定刑。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诈骗罪怎么认定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与招摇撞骗罪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当犯罪分子冒 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 名并从重惩罚。

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 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诈骗罪在认定的时候需要与其他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分,比如说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借贷行为,如果不是以非法占有作为目的,是不会构成诈骗罪的,诈骗罪的量刑主要是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以及案件的情节严重程度来判断。

标签: 罚金  情节  是在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falv/100992.html

  • 115年武汉女子为救弟弟,舍命打掉腹中双胎,婆婆:我家“绝后”了

    15年武汉女子为救弟弟,舍命打掉腹中双胎,婆婆:我家“绝后”了

  • 2美媒又放风:拜登政府正考虑安排一系列高官访华,包括布林肯、耶伦

    美媒又放风:拜登政府正考虑安排一系列高官访华,包括布林肯、耶伦

  • 3乌克兰外长表扬中国作为斡旋者发挥的作用,外交部回应

    乌克兰外长表扬中国作为斡旋者发挥的作用,外交部回应

  • 4这名市委书记逝世后,昔日博导撰文追忆:让老师写这样的文字,非常沉重

    这名市委书记逝世后,昔日博导撰文追忆:让老师写这样的文字,非常沉重

  • 5特拉斯,又有谁记得你这位“前首相”呢?丨北京观察

    特拉斯,又有谁记得你这位“前首相”呢?丨北京观察

  • 6封面深镜|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打假父子”频繁举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封面深镜|湖南多家餐馆卖“拍黄瓜”遭职业打假:“打假父子”频繁举报企业索要高额赔偿

  • 7河南7旬老汉带全村“造假”,2020年进账1.6亿,警察:不犯法

    河南7旬老汉带全村“造假”,2020年进账1.6亿,警察:不犯法

  • 8从房价大跌到GDP增速第一,鹤岗经历了什么?|新京智库

    从房价大跌到GDP增速第一,鹤岗经历了什么?|新京智库

  • 9从人均奔驰到负债400亿,华西村完了 华西村真的负债累累吗

    从人均奔驰到负债400亿,华西村完了 华西村真的负债累累吗

  • 102023南阳家电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南阳家电批发市场在哪里)

    2023南阳家电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南阳家电批发市场在哪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