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3-09-03 11:19:39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书记员一般履行以下职责: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书记员一共分为三类:委任制书记员、聘任制书记员、聘用制书记员。
①委任制书记员
委任制书记员是由有任免权的机关通过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法(国、省考),择优录用而产生的公务员。此类书记员由人民法院院长或人民检察院院长直接委任,为政法专编的行政编制,终身制。同时,委任制书记员也是司法行政人员走上审判官(法官)岗位的必经之路。
②聘任制书记员
聘任制书记员属于省级以上正式录用的公务员,属行政编制。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最常见书记员,与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法院正式员工,享受公务员待遇。
③聘用制书记员
聘用制书记员属于法院自行招聘,无编制,只做合同工。属于法院临时雇佣人员,不作为法院正式员工,不享受公务员待遇。
新乡护士招聘 新乡护士招聘聘最新官网信息好堂月子中心招聘护士两名、店长一名,要求女性,形象气质好,月薪3000
赵红兵原型(赵红兵原型是谁) 灰原哀结局(黑铁的鱼影灰原哀结局) “我搞得定”!沪一别墅违规开挖,城管却... 21岁女孩经期被12岁小学生性侵,残忍细节不忍直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