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3:56:26
2021年9月26日,南京市发布《致全体选民的一封信》:
各位选民:
大家好!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全市区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将于2022年1月换届,2021年12月依法直接选举产生区镇两级新一届人大代表,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践。每位选民都要倍加珍惜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自觉,积极投身到换届选举活动中来。
积极参加选民登记。本市凡年满十八周岁、具备选民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应在各区镇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主动进行选民登记。9月26日9时起,单位用户开始登记;10月11日9时起,选民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直通人大”进行自主登记;10月14日9时起,社区(村)用户开始登记。选民的法定年龄统一按照选举日12月1日(含本日)计算。选民名单将在11月11日前张榜公布。
积极参加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和协商。根据选举法规定,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选举法规定的差额数时,则要由选民小组经过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选民在推荐和协商代表候选人时,应充分考虑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求,把能够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人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于11月24日前公布。
积极参加投票选举。每一位选民应当在12月1日至5日期间,主动前往本选区设立的投票站或参加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因外出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投票站或选举大会会场投票的选民,可以书面委托自己信任的选民代为投票。每一位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且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并进行投票。
积极维护选举权利。选举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也是受宪法和法律保护的,每一位选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利。在选举中,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选民自主表达意志和自由投票的权利,不得追查选民的投票情况,不得对选民进行打击报复。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
各位选民,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当中,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切实选举好我市区镇人大代表,确保本次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谱写“强富美高”新南京现代化篇章,作出我们每位公民的应有贡献!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
选举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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