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8:26:34
2021年6月1日开始,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
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相关阅读:居住证办理条件
拟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年满16周岁,因务工、经商等拟在居住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在居住地求学、培训、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流动人口,自愿申领居住证。
在旅馆、招待所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内住宿的流动人口,依法办理住宿登记。
市委常委喊话“高启强”扮演者张颂文市委常委喊话“高启强”扮演者张颂文,淮南,华少,张颂文,高启强,
淮安医保家庭共济可以在手机上办理吗?怎么办? 珠海2023横琴消费券抖音平台三种方式领券流程说明 港澳人员来往佛山健康申报注意事项2023 民生保险怎么样 中国人民保险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