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2:08:50
3月12日上午,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的请示》等一批重要事项。东莞将对困难群众按照212元/人/月的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期暂定两个月。
由于2020年1月我市CPI单月同比涨幅为6.5%,其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22.2%,对东莞低收入困难群体带来较大生活压力。根据“联动机制”,从2020年2月起,东莞统一按照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60元/人/月)的20%,即212元/人/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期暂定两个月。发放对象范围按照东莞联动机制规定的补贴对象范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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