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49:37
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
1.南宁市户籍非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本市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3.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4.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示例:
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度集中征收期
缴费年度:2020年
缴费标准:250元(政府补助部分无需缴纳)
待遇享受日期: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年度:2020年
缴费标准:800元(个人缴费250元+政府补助550元)
待遇享受日期:次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2021年度集中征收期
缴费年度:2021年
缴费标准:280元(政府补助部分无品缴纳)
待遇享受日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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