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48:22
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东莞市的准婚人员,以及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而且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东莞市的计划怀孕夫妇(包括符合政策再生育的计划怀孕夫妇,以下简称待孕夫妇)。
结婚登记前3个月至怀孕前,每对准婚人员或待孕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婚前和孕前健康检查。
如果待孕夫妇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符合条件的准婚人员和已婚待孕夫妇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到我市民政部门任何一所婚姻登记处或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原则上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东莞市免费婚前和孕前健康检查通知单》,凭《通知单》参加相应镇街(园区)组织的新婚夫妇学习班和接受健康检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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