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4-07 06:02:16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毕业四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在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在我市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8000元:
1、在我市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并且申请补贴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
2、提出申请时间和登记注册时间均应在申请人毕业学年起5年以内。
(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新业态)。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毕业1年内在我市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通过网络平台实名注册,从事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正常经营2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营笔数达到300笔及以上的,可在《营业执照》登记注册一年内申请8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填写《武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A4规格、1式2份,可在武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下载)(材料须加盖经营实体印章,可提供电子扫描件,或通过邮寄提交。如可通过系统查验的不需要申请人提供)
2、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毕业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1份,拟留件。
3、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法通过系统查验的,申请人还需提供《营业执照》。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地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后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送区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
四、受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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