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常州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办理流程+时间

来源: 最后更新:24-07-11 07:25:29

导读:常州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办理流程来了!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参保女职工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后携带《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待遇申请表》、出院记录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手续。

  一、常州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领取条件

  1、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职工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生育或手术日期处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即可按规定领取到调整后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2697元。

  二、常州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经办人在参保女职工分娩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后携带《常州市职工生育/计划生育待遇申请表》、出院记录到参保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手续。

  2、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账户。

  三、女方没交生育保险,男方交了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吗?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应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享受相关医疗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拓展】

  

标签: 营养  待遇  职工  生育保险  参保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baike/techan/2627168.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