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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慢特病待遇实现即申即享(乌鲁木齐慢性的病补贴)

来源: 最后更新:24-05-31 05:17:36

导读:患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可在具有特殊慢性病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凭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处方(有效期3天)到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为进一步保障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待遇的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医保工作效能,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打通参保群众门诊慢特病认定办理流程的“最后一公里”,优化乌鲁木齐地区门诊慢特病认定医保经办流程,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自2024年6月1日起,实现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即申即享”。

  一、精简办理资料。参保人员按认定标准提供相应门诊慢特病待遇申请资料,对提供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能够证明病情,且符合认定标准的,不再要求提供住院病历。

  二、优化办理流程。参保人员无需向医保部门递交申请资料,在乌鲁木齐地区具有认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医保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医疗机构的临床专家对照有关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三、压缩办理时限。经临床专家认定符合标准后,由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结果录入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参保人员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从受理申请资料到办理成功,时限由规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即刻办、马上办”,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其他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借鉴乌鲁木齐地区做法,从群众需求出发,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服务能力,树立新时代医保经办队伍新形象。

标签: 门诊  医保  参保  乌鲁木齐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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