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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办理家庭共济购药应用哪张医保卡?

来源: 最后更新:24-05-12 12:14:12

导读: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共用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

  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保卡本身。

  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通俗的理解,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这样就可以减少很多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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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使用本人医保卡进行挂号就医是“冒名就医”,轻则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重则构成违法犯罪。

  所谓“冒名就医”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医保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挂号就医并享受医保结算待遇,以此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这里面的“他人”,指的是非参保人本人的其他任何人,就包括了未按要求办理“家庭共济”的家庭成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第四十一条也明确指出,“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疗基金损失的,还应当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还会构成诈骗罪。

标签: 医保  参保  共济  医保卡  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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