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南阳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南阳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最新)

来源: 最后更新:23-12-17 03:31:46

导读:在南阳市中职及以上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投资创业或签订有劳务合同的就业人员群体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南阳。

  南阳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我市人口结构,提升城市竞争力,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畅通入户渠道,规范入户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非宛户籍人才申请入户我市,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入户对象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及留学回国人员。

  (三)在我市中职及以上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四)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人员。

  (五)在我市投资创业或签订有劳务合同的就业人员

  第四条 符合第三条有关条件的引进人才,准予其配偶、子女、父母随本人同时迁入本市户籍。

  第三章 办理程序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选择以下落户地址:

  (一)申请人自有产权居所(含本人、配偶及子女名下的自有房产)。

  (二)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所在镇街的社区。

  (三)其他亲属(不限直系亲属)的户口所在地。

  (四)居住地所在社区。

  (五)市人才发展集团集体户口。

  第六条 申请人在办理入户时候,除身份证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第三条对应的相关证明(诸葛英才卡、毕业证、在校生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营业执照、劳务合同等)

  (二)留学归国人员需要提供出入境有效证照、学历认证、户口簿或注销户口证明。

  (三)落户在自有房产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或网签证明。

  (四)落户在亲属户口所在地的,需要户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同意入户声明,共同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五)落户在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单位接收证明和集体户口簿。

  (六)落户租赁房屋的,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同意入户声明以及租房合同,共同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七)落户在社区集体户口和市人才发展集团集体户口的,除第三条对应的证明外,不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第七条 除以上申请材料外,公安机关不得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他材料。

  第八条 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九条 办理落户可直接到落户地派出所或通过河南公安“互联网+”、“南阳微警局”申请办理。

  第四章 相关要求

  第十条 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属省内户口一站式迁移的,公安部门自受理户籍迁入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人口信息、户籍资料审核,经迁出地公安机关迁出核准操作后,通知申请人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一条 户籍迁入辖区社区居委会管理,统一登记为非农业户口。公安部门要及时将户籍迁入人员情况报备辖区社区居委会。

  第十二条 任何镇街、部门、社区不得增设额外的入户条件和程序;任何组织、机构、社区居委会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误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入户,不得收取工本费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局、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标签: 户籍  申请人  户口  户口簿  的人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zuomama.com/baike/techan/2404567.html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06-2022 做妈妈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2035435号-3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kf#zuomama.com (请把#替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