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8-14 03:45:08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睢宁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睢教基〔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
7月10日—13日,教育局安排预测有空余学额的城区公办小学报名。经预测,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有空余学位80个可供家长选择。符合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县教育局发布的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选择睢宁县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成侯花园北侧)进行线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参加电脑随机派位。
2.第二阶段报名
①7月15日-21日,我校施教区内睢宁籍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通过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选择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报名及确认,7月22日前完成上报。
②7月16日-17日,我校施教区内睢宁县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到我校小学部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3.第三阶段报名
7月27日-28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小学的,到县教育局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小学报名;②选择公办小学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小学报名。
(二)报名材料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出生证;④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⑤2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
2.施教区内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
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出生证;④父母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⑤孩子父母在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说明: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小学或1所公办小学,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一)第一阶段录取
7月14日,县教育局对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学区外报名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若报名人数小于空余学额数,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大于空余学额数,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被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录取的学生不得再返回本施教区小学报名。
(二)第二阶段录取(公办小学录取)
7月24日-28日,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7月28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线上、线下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如下表:
资格审核时间 | 事项 | |
7月24日 | 上午7:30至11:30 | 资料审核 |
下午2:30至6:00 | ||
7月25日 | 上午7:30至11:30 | |
下午2:30至6:00 | ||
7月26日 | 上午7:30至11:30 | |
下午2:30至6:00 | ||
7月27日 | 上午7:30至11:30 | |
下午2:30至6:00 | ||
7月28日 | 上午 | 数据整理 |
7月28日 | 下午 | 公布录取名单 |
学生家长要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并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时到学校履行报名手续。凡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入学的,必须服从教育局的统筹安排。
(三)第三阶段录取(公办小学补录)
7月30日-8月2日,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8月3日,公布录取名单。
返回施教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安排如下表:
资格审核时间 | 事项 | |
7月30日 | 上午7:30至11:30 |
资料审核 |
下午2:30至6:00 | ||
7月31日 | 上午7:30至11:30 | |
下午2:30至6:00 | ||
8月1日 | 上午7:30至11:30 | |
下午2:30至6:00 | ||
8月2日 | 数据整理 | |
8月3日 | 公布录取名单 |
(四)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
因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位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请于8月5日- 10日,属于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3.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及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小学。
公办小学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小学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小学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小学。施教区公办小学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睢宁县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县教育局在县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县选报公办小学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7月20日前分别向县人才办、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县经发局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施教区范围
西至建宁路,南至八一路,北至中央大街,东至晋陵路。
七、有关招生说明
(一)公办小学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过程公开、结果公布。
(三)相关招生信息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学校门口宣传栏。
(四)通过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及时为招收的每位学生建立学籍,全面禁止借读。
(五)招生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招生报名工作:
咨询电话:80376846(基教科),
举报电话:88390825(信访办)。
城西实验学校(小学部):
咨询、举报电话:15949027919 15190759973
睢宁县城西实验学校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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