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8-14 03:44:05
根据《关于印发〈睢宁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睢教基〔2020〕3号)精神,为保证全县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制定如下办法。
一、招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民办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报名。菁华学校、宁海学校、汇文学校、睢中附属学校、敬一学校,7月2日前完成本校有意愿直升的六年级毕业生报名工作。
2.第一阶段报名。①7月9日-15日,全县小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小学组织线上报名及确认,7月16日前完成上报。②睢宁县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睢宁小学应届毕业生,于7月10日-11日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或相关民办学校进行现场报名及确认。
3.第二阶段报名。7月21日-22日,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①选择民办初中的,到县教育局向有空余学额的民办初中报名。②选择公办初中的,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初中报名。
(二)报名材料
1.睢宁籍小学毕业生到初中学校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学生小学毕业证书;④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统称房产证)。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初中现场报名或现场审核时须持材料:①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②家庭户口簿;③父母在睢宁县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④学生小学毕业证书;⑤选择施教区内公办初中的,还须提供父母在施教区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证明(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学生在不同阶段只能选报1所民办初中或1所公办初中,民办初中与公办初中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2.学生及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材料审核(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因未按要求办理导致无法入学的,将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招生录取
(一) 民办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六年级直升录取
7月4日下午,菁华学校、宁海学校、汇文学校、睢中附属学校、敬一学校对有意愿直升的本校六年级学生进行录取,有意愿直升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有意愿直升学生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意愿直升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当日公布录取名单。
(二)第一阶段录取
1. 民办初中录取。7月20日下午,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①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所有报名人员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③民办九年一贯制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在保证小学直升需求后,仍有余额且多余名额少于报名人数的,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2.公办初中录取。7月18日-20日,公办初中对报名学生进行线上及线下资格审查。7月20日下午,公布录取名单。
(三)第二阶段录取
1.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初中补录。7月21日-22日,相关民办初中按招生计划在县教育局进行现场补录。7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2.公办初中补录。7月21日-22日,公办初中对返回施教区报名的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排序补录,学额已满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7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
(四)特殊情况学生统筹安排。施教区审定需统筹安排的、未按时报名的、因学额不足无法接收的等特殊情况学生,7月24日-25日,属于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到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学生到相应镇初中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五)录取说明。按照招生录取时序,所有学生一经录取不得再选报其他学校。
三、睢宁县户籍学生公办初中施教区确认办法
(一)学生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
1.学生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3.学生监护人有唯一房产,但与户籍、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按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4.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5.学生监护人购买房产未取得房产证且没有其他房产的,可以选择在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入学,但必须接受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6.学生父母离异的,按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二)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在一起且从未迁移过,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房产的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2.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三)其他特殊情况
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按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房产证确定入学的公办初中。
公办初中初一年级招生,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公办初中优先安排施教区内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入学。对于监护人有房产、无同址户籍和有户籍、无房产,及其他文中未述及的特殊情况,如有空余学位能够满足的,施教区学校予以安排入学;学位不足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位空缺的学校。
四、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初中或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初中。施教区公办初中因学额限制无法全部接收的,优先安排证件齐全、有睢宁县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和居住时间长的随迁子女入学,其余由县教育局在县域内学校统筹安排。
五、引进高层次人才及相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经评审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在我县选报公办初中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驰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要求落实政策。
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必须于7月1日前分别向县人才办、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委等有关单位(部门)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有关单位(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交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或未经有关单位(部门)审核认定并公示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有关招生说明
(一)公办初中一律不得招收择校生。
(二)各民办初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在县教育局批准的范围内进行招生,落实招生宣传备案制。
七、工作要求
(一)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招生计划和程序招生,坚决执行免试入学规定,不得超出县教育局规定增设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各校要严格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和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必须做到分班方案公示、过程公开、结果公布。
(二)各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校园网站、宣传橱窗、手机APP等向社会及学生家长公布招生信息、咨询电话和招生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积极做好新生报名工作,对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要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教育形象。
(三)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如实公示,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在学生录取前收取任何费用。
(四)各学校要全面通过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实施网上招生,主动接受省招生平台监管。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要求,所有学校要及时为招收的每位学生建立学籍,全面禁止借读。
(五)县教育局将建立招生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对违规招生行为从严查处。县教育局招生报名工作咨询电话:80376844(基教科),举报电话:88390825(信访办)。各初中学校也要相应设立咨询、举报电话,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初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附件:1.睢宁县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2.2020年睢宁县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2020年睢宁县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4.睢宁县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公开承诺书
5.睢宁县城区公办学校规范招生公开承诺书
附件1
睢宁县城区公办初中施教区范围
第二中学:东至西渭河,北至中央大街、北外环,西至小沿河、红叶路、天虹大道,南至八一路、青年路及延长线。
南门中学:东至小沿河,北至八一路,西至江阴路,南至青年路及户口属七井、杨韩、骑路、胡元、戈圩、马元、青春、五里堂村的小学毕业生。
城西教育集团成侯校区:东至睢河路、红叶路、江阴路,北至北外环、下邳大道,西至白塘河(含白塘河小镇),南至青年路及户口属金桥、吊桥、朱楼、牌坊、常青、岗头村的小学毕业生。
新城区学校:东至天虹大道,南至中央大街,西至睢河路,北至北外环及户口属邱洼村的小学毕业生。
少体校:全县范围内招生。
附件2
2020年睢宁县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 工作安排 |
6月下旬 | 各公办、民办初中将招生简章、分班方案报县教育局基教科审核。 |
6月下旬 | 全县初中安装并测试报名软件系统。 |
6月下旬 | 召开全县初中报名工作培训会。 |
6月30日 | 各小学召开家长会,宣传初中招生政策。 |
7月2日 | 菁华学校、宁海学校、汇文学校、睢中附属学校、敬一学校完成本校有意愿直升的六年级毕业生报名工作。 |
7月3日 | 菁华学校、宁海学校、汇文学校、睢中附属学校、敬一学校公示有意愿直升的六年级毕业生报名名单和本校招生计划数,确定是否需要电脑随机派位。 |
7月4日 | 菁华学校、宁海学校、汇文学校、睢中附属学校、敬一学校中有意愿直升的六年级毕业生需要电脑随机派位的学校,下午进行电脑派位招生,并公布录取名单。 |
7月9-12日 | 各公办民办小学指导家长线上填报。 |
7月10-11日 | 睢宁县户籍从外地返回就读的和符合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睢宁小学应届毕业生到相关初中现场报名(审核材料、线上填报及确认) |
7月13-16日 | 各小学、初中完成线下确认,报名信息统一上报。 |
7月17日 | 各小学、各初中分别公示报名信息。 |
7月18日 | 县教育局公布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名单(电脑派位招生民办初中名单),相关学校公示参加电脑派位学生名单。 |
7月18-20日 | 公办初中组织施教区内报名学生线上及现场审核。 |
7月20日 | 下午,超过报名计划的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招生,公布派位录取名单;其余民办、公办初中同时公布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
7月21-22日 | 未被第一阶段报名学校录取的学生,回施教区公办初中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核,或到县教育局向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初中报名。 |
7月23日 | 相关学校公布补录名单。 |
7月24-25日 | 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特殊情况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
7月26日 | 县教育局组织电脑派位统一分班,公布分班名单。 |
附件3
2020年睢宁县初中招生咨询电话
睢宁县第二中学 | 88188123 88186123 |
睢宁县新城区实验学校(初中部) | 15240494120 |
睢宁县城西实验学校(初中部) | 13815355680 |
睢宁县南门学校(初中部) | 15895264275 |
睢宁县姚集中学 | 13585493458 15895268212 |
睢宁县梁集中学 | 15190767672 15895268122 15852136998 |
睢宁县高集中学 | 15862251986 |
睢宁县高作初级中学 | 15152515177 13815353717 |
睢宁县官山中学 | 13914822976 |
睢宁县岚山中学 | 13952258981 |
睢宁县庆安中学 | 15252163756 |
睢宁县邱集中学 | 15251466528 13912022121 |
睢宁县沙集中学 | 15862222687 13505220775 13776760815 |
睢宁县双沟二中 | 15895264526 15895264508 15952133300 |
睢宁县李集二中 | 88400688 13615121278 |
睢宁县苏塘中学 | 13775927219 |
睢宁县王集二中 | 13775821377 |
睢宁县魏集中学 | 15895268809 |
睢宁县朱集中学 | 68060757 |
睢宁高级中学附属学校 | 68060256 68060255 |
睢宁县第一中学初中部 | 68069232 |
睢宁县新世纪中学 | 68060882 |
睢宁县菁华学校(初中部) | 15852257011 |
睢宁县宁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 88393508 68068052 |
睢宁县树人初级中学 | 18052257318 |
睢宁县敬一中学 | 15380129558 15862253866 13395250508 |
睢宁县文华中学(初中部) | 13952259786 |
睢宁县汇文中学 | 88033818 13775925190 |
睢宁县少体校 | 13952192817 |
睢宁县特教中心 | 13952121345 |
睢宁县刘圩中学 | 18260786198 |
睢宁县王林中学 | 15895260832 |
睢宁县桃园中学 | 88029688 |
睢宁县凌城中学(初中部) | 88231051 |
睢宁县古邳中学 | 80375046 80375058 |
睢宁县双沟中学(初中部) | 15952132871 |
睢宁县李集中学(初中部) | 88280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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